文學知識小分享: 論慈母。
文學知識小分享: 論慈母。
自從前警務處長指警察打示威者係好似慈母咁保護示威者之後, 又再一個中文詞比人污染左。
《儀禮》對成為「慈母」的條件作了諸多令人張口結舌的限定:「慈母者,何也?傳曰:妾之無子者,妾子無母者,父命妾曰:女以為子。命子曰:女以為母。」由此可知,不是隨便哪個女人都可以成為慈母,也不是哪個兒子隨便都可以擁有慈母。
要想成為慈母,下列條件缺一不可:必須具有小妾身份;必須沒有孩子或者不會生育(至少是沒有生育男孩);更為關鍵的是,丈夫必須還有另外的妾,且這個妾恰好一命嗚呼並正好遺留下一個男孩。在這些條件都具備的時候,還需要丈夫下達明確的指令:「你把這個死了母親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養起來吧!」知道了這些,我們在讀到《儀禮·喪服》中「慈母如母」時,才不會感到過於突兀。所以,從詞源的角度來說,「慈母」和「生母」的死亡有關,但和「慈祥」無關,「慈母」本來是一段傷心往事。
但是,我們也應該注意到,為《儀禮》所嚴格定義的「慈母」,其詞義的內涵慢慢發生了演變,至少在唐代,「慈母」已經不再是一個專稱。李白的詩中就有「曾參豈是殺人者,讒言三及慈母驚」的句子,顯然這裡的「慈母」就不是《儀禮》中的「慈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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